冯唐曾在他的随笔里说过这样一句话,一个人在20岁之前呆过10年的地方,就是他真正的故乡。
我深有同感,而我,对于故乡之所以恋恋不忘,无非就是在这十年里,我从初初为人,懵懂无知到能识人心,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记忆。
因为刻骨,所以不管我以后走了多少个地方,见了多少个人,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,但挥之不去的却仍然是故乡的人和事,似乎溶进了我的血液里。
我觉得这是好事,能够对故乡怀旧如此之深,绝对是深情的人,这样的人走到哪里,都不会被讨厌,不是吗?
但这样的人往往是灵魂干净,但多愁善感的,因为怀恋的东西太多了。见不得人间疾苦。
上次回了一趟老家,每每走到一个熟悉的地方,就会停下,驻足很久,想到很多的人。想到很多事。
这也是我不大回故乡的原因之一,熟悉的地方物是人非,曾经的老屋归于天地,仅留的街坊邻居愈发苍老,依旧在贫瘠的沙土里摸爬滚打着,在山里,没有太多的收入来源,有的靠着去山上弄点干货弄点钱,或是养几头猪,指望着卖了有点收入,从早忙到晚。一大把年纪,还在遭罪,看着心里难受。
于我是一种悲哀,现在不能改变什么,无病呻吟而已。
所以,我还是想做点什么,
不管结果如何,不问前程,但求本心……